医保政策
门诊特种病“肾透析”就医流程及费用结算办法
1、已发“社保卡” 的肾透析参保人,持住院证明到医保办登记备案,在住院处交纳一定数额的押金,办理住院手续,病人到透析科进行治疗。透析科负责透析病人费用录入。
2、每月25日---次月5日将社保卡交到医保办中途结算透析费用;每年12月25日给透析病人办理出院手续,结清全部费用。
3、门诊特病治疗费用,参照住院结算办法,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采取记帐方式。数据由医保办经网络传输到市、区、县医保中心申报审核结算。个人负担部分参保人到住院处结算,到门诊打印收据。
4、持《新发与补(换)社保卡领卡证明》的参保人,透析费用到门诊全额交费,发卡后到当地社保所手工报销。
5、统筹基金支付、退休人员补充保险和公务员补贴的费用采取记帐方式。数据由医保办48小时内经网络传输到市、区、县医保中心,结算清单和明细单自结算7个工作日内报送市、区医保中心。个人负担部分参保人或家属到住院处结算。参保人到门诊打印收据。
6、肾透析患者首次透析后及每个月进行中途结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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